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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人员社会招聘(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

2017-10-23 找工作,上 呼包鄂招聘求职

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人员社会招聘公告

呼和浩特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交投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是由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额出资的国有企业,注册资金5亿元。现公司资产总额达510多亿元,员工200余人,下设3家全资子公司、2家控股公司、5家参股公司。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轨道公司)为市交投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以及后期运营。

呼和浩特地铁线网规划5条线,线网总里程154.9公里。目前已开工建设有2条线,分别是1、2号线一期工程,总里程49.2公里(1号线21.932km;2号线27.3km),1号线拟于2019年底开通试运营,2号线拟于2020年6月开通试运营。1、2号线一期工程均采用PPP模式,运营工作将由轨道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共同完成。

薪酬政策

呼和浩特地铁实行以岗位评估为基础,以市场工资为导向的岗位工资制度,为员工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酬标准。

福利政策

1、员工享有带薪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

2、呼和浩特市地铁为员工购买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培训政策

呼和浩特市地铁重视员工的培训与发展,针对不同岗位及不同阶段的需求为员工提供管理能力、专业知识等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素质和岗位胜任能力,推进和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

职业发展

本次社会招聘的人员为呼和浩特市地铁第一批运营人员,呼和浩特地铁将为员工个人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为员工提供更多的成长空间,使员工与呼和浩特地铁事业同步发展。

现因运营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运营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

(2)热爱轨道交通建设事业,积极向上,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4)曾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指定邮箱hr@hhhtmetro.com投递简历。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

发布公告起至 2017年10月31日止。

2、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件及附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邮箱地址:hr@hhhtmetro.com。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登录http://ym.163.com,邮箱地址:zp@hhhtmetro.com,密码:123456)下载、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连同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指定网站(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执(职、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证明,工作或研究成果等材料的扫描件及近期2寸证件电子照片,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报名邮箱(hr@hhhtmetro.com)。

(三)资格初审

呼和浩特地铁将根据网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招聘条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电话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1、本次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30分钟。由呼和浩特地铁统一组织。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为口头表达能力10分,灵活应变能力及工作态度10分,责任感与归属意识10分,专业能力70分。

(五)背景调查与录用

背景调查:对通过面试人员进行背景调查。通过背景调查,证实求职者的教育和工作经历、个人品质、交往能力、工作能力等信息。背景调查可通过求职者提供的证明人或从原工作单位搜集信息,核实求职者的个人资料。

体检:对所有确定的岗位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给予拟聘。未到场体检人员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录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电话通知,明确其到岗时间及需准备的入职资料。

(六)公示和聘用

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由呼和浩特地铁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

1、对拟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被聘用者在试用期满后,经人事部门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其它事项


一、回避与纪律

1、实行回避制度。凡应聘人员与公司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1-3266126

监督举报电话:0471-3266779

三、本次社会招聘不指定辅导书及培训机构,任何招聘信息以公告为主,所有非官方发布的信息与呼和浩特地铁无关,最终解释权归呼和浩特地铁。

上述招聘信息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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